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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

保留组织关系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6日
浏览量:111

       一、离校党员在转出组织关系过程中遇到困难,无法成功转出的党员,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与原院所级党组织联系,填写《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含承诺书);

       二、原院所级党组织同意后编入支部进行正常管理;

       三、党员应定期与支部联系,参加支部活动、按期交纳党费安排专人每月与他们保持联系,并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党支部联系党员记录表》,组织他们利用网络等手段参加组织生活;

       四、预备党员及时完成转正程序。落实就业单位后,及时按要求转出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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