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关于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支部:
根据上海市教卫工作委员会组干处《关于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提示》要求,学院决定在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全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突出鲜明主题
认真开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这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师生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1. 组织集中学习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学习内容和要求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一体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一体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
2. 全面查摆问题
党支部和党员要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剖析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情况和学习贯彻《条例》情况。重点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4个方面,查摆突出问题、找准思想根源。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相应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及完成巡视巡察和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中央和市委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结合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3. 深入谈心谈话
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
党支部书记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及受到处分处置党员必谈,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组织生活会前,召开支委会,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根据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形成支部委员会问题清单。
2.召开党员大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党支部书记述职: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大会述职,报告一年以来党支部工作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问题梳理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通报2024年度党支部委员会问题清单;支部书记、党支部接受党员评议(附件1、附件2)。
(2)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再逐一进行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3)开展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发放民主测评表,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附件3)。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做出组织处置。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推荐遴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
流入地基层党组织经商流出地基层党组织,组织纳管的流动党员一同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并将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及时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附件6)。
四、扎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1)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
(2)支委班子形成的整改措施要纳入支部工作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并以适当方式公布,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做好记录和总结。认真做好组织生活记录,党支部认真填写《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记录表》(附件4),报二级党组织备案。二级党组织认真总结后,填写《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表》(附件5)。
五、加强督促指导
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和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工作,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
党支部要切实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做好具体组织实施,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对确实无法集中组织的,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充分表达、民主权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
要把实的要求贯穿始终,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
附件1:测评表(支部书记)
附件2:党员评议支部表(党支部)
附件3:测评表(党员)
附件4:2024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记录表(党支部填写)
附件5:2024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表(二级党组织填写)
附件6:关于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的工作口径
中共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