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标杆,激励各支部、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面推进和深化教育改革发展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做出更大贡献。现将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中共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委员会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全院师生党支部支委委员。
3.党员先锋岗:党组织关系在中共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委员会的正式党员
4.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全院师生党支部。
5.优秀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案例评选范围:各支部提交的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案例。
其中,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员先锋岗不重复推荐。
(二)表彰名额
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党员先锋岗3名、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优秀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案例3个。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和重点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在所属党支部 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党员评定等次应为“优秀”。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支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党员先锋岗的基本条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性原则,责任意识强,工作要求高,对教育事业充满热情,勤政廉政,顾全大局,有一竿子扎到底的实干精神。教书育人、咨政启民、管理服务等方面,模范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有较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实绩突出,得到师生群众一致好评。
(四)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五)优秀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案例的基本条件:符合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总要求,主题鲜明、注重创新、富有实效,以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核心,生动活泼、内容丰富,形式创新、展现支部特色,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作用。
三、评选要求
各党支部组织所属支部党员,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从正式党员中遴选优秀党员候选人进行申报。
参加“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支部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附件1),每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参加“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的支部,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附件2),每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参加“党员先锋岗”评选的支部( 仅限教师 ),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附件3),每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参加“优秀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案例” 评选的支部,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案例》(附件4),每支部至少推荐1个。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参照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
各党支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审查把关和报送工作。请于5月13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obdj@shufe.edu.cn。
四、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分为初选和复选两个环节。初选环节由学院党委组织评议,产生进入复选的候选人。复选环节候选人进行现场陈述,由评审小组现场评议,产生最终的评选结果。
五、表彰奖励
评选出的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两优一先”、“党员先锋岗”“优秀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案例”,将由商学院党委命名表彰奖励,并择优向学校党委推荐为相关评选活动候选人。
1. 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docx
2. 附件2: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docx
3. 附件3: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党员先锋岗”推荐和审批表.docx
4. 附件4: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案例格式样张.docx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党委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