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2021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安排

商学院2021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安排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形势严峻,为了保证师生健康安全,经学院讨论决定取消原定于3月上旬进行的2021年上半年线下预答辩活动,改为线上的硕士学位论文院内评审,具体流程安排如下:

 

一、论文写作规范

  研究生院网页,见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07年4月5日发布施行)

 

二、院内评审论文

2020年12月前开题通过,校考、国考通过以及课程学分皆修满同学:

(一)2021年2月19日-24日,院内预审申请。请将院内预审论文提交给导师审核,学生将匿名版论文上传至商学院学位系统(逾期系统关闭视作不参加本次预答辩)。商学院学位系统登陆路径:上财门户-应用中心-教学服务(第2页)-商学院学生中心-学位管理。(注意:论文务必删除学位申请人和导师的所有信息,包括正文中的学号、个人简介和致谢,不要封面)。

(二)2021年2月25日前,导师登录商学院学位系统。登陆路径:上财门户-应用中心-教学服务(第2页)-商学院教师中心-学位管理-审批-导师审核。对所带学生提交的论文点击确认,确认后方可进入院内评审。如不通过将退回修改,学生可再次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论文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三)2021年2月26日-3月3日,院内评审由三位专业领域专家(导师除外)进行匿名评审,院内评审第一轮结果分三种:通过、修改后通过、重大修改(修改后再审)。评审专家需登录商学院学位系统,路径:上财门户-应用中心-教学服务(第2页)-商学院教师中心-学位管理-审批-专家评审。

1. 若两位及以上专家认为“通过”,论文则直接进入学术不端诚信检测环节;

2. 若两位及以上专家评审结果为“修改后通过”,则论文需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由导师把关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论文参加重合度检测;

3. 若两位及以上专家评审结果为“重大修改”(论文需要做较大修改后提交原评审专家二次评审),则进入第二轮院内评审。第二轮院内评审结果分两种:重大修改通过、重大修改不通过。

评审结果为“重大修改”的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三位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后提交再审论文,学院将论文再次发送给原三位评审专家,若两位及以上评审人认为“重大修改通过”,则可以进入学术不端诚信检测环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查重版论文。 若两位及以上评审人认为“重大修改不通过”则为论文不通过,延期至少三个月方可再次申请答辩。

院内评审的结果及修改意见将通过院内评审系统第一时间公布给学生及导师,请同学们积极与导师沟通,按照评审专家的修改意见修改论文。

 

三、学位论文100%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2021311日前)

院内评审通过的同学在2021年3月11日前提交学术不端诚信检测论文至教学管理系统。登陆上财门户-我的应用-我的论文-论文查重,选择页面左侧“论文-研究生论文”进入我的论文界面,提交相应申请(录入题目-上传论文-点击提交)。并在3月12日前提醒导师在系统中审核通过,方可以进入查重程序。查重结果待教务老师录入系统后即可查看。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的处理如下:

1. 重合率不高于论文总字数20%(含)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相似比等情况,负责审查鉴定。不存在学术不端的学位论文可以进入学术论文双盲抽检环节。

2. 重合率高于论文总字数20%但不高于30%(含)的论文,由导师和所在学院负责对学位论文中存在问题性质进行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作出论文检测合格、论文修改后重新检测、重大修改后重新检测的处理意见。修改后重新检测的修改时间不少于一周,重大修改后重新检测的修改时间不少于三个月。重新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学术论文双盲抽检环节。重新检测仍不合格的,经导师和所在院所同意,可在修改论文后申请复检,两次检测时间间隔不少于三个月。论文修改时间计入学习年限,累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3. 重合率高于论文总字数30%(含)的,延期毕业。应由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对对其是否存在抄袭剽窃行为进行认定,并作出相应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对经认定存在抄袭行为的,按照《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启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认定和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四、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2021319日前

请申请人到商学院武东路校区204办公室办理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同等学力水平认定通过者(须经研究生院学位办、培养办在循环表上签字)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办理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请准备以下材料:

1T6 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如实填写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5全国外语和综合考试成绩证明,打印网页页面(成绩证明需有照片页面)    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 

6同等学力人员办理答辩和申请硕士学位手续循环表

注:

1T6 基本数据表:

1填写必须完整,除“获硕士学位日期、学位证书编号”外,其余必须填写;

2右下角申请学位号码(即学号),必须与学员证及教学系统内学号一致;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必须在有效期内

3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

1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必须真实;

2获学士学位日期需与本次申请硕士学位日期间隔至少 5 年;

4、全国统考两门成绩:两门全国统考成绩,必须在该申请人入校以后取得。

 

五、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论文盲审

2021318日学术不端检测通过的学生全部参加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论文盲审抽检。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双盲评审论文抽检截止日:2021318

双盲评审论文送审截止日:2021325

 

六、提交答辩论文及答辩表格2021423日前)

1. 银行转账缴纳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户名:上海财经大学,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五角场支行,帐号:454673639249

  请备注“商学院+姓名”。初次答辩者缴纳6000元,重新答辩者缴纳2000元。

2. 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答辩、申请学位(否则无法录入答辩分数及结果)

1 左侧栏“论文”->点击上方“3论文答辩”->点击“申请进入”->提交相关信息并上传论文;

2左侧栏“毕业与学位”->“申请学位”->点击“提交申请”。

3提交纸质版论文

打印装订5本匿名答辩论文交至商学院武东路校区204办公室。论文必须匿名、无致谢(删除个人及导师信息)。论文 A4纸双面打印,封面为学校指定颜色粉色。请到指定地点印刷:上海财大印刷厂(国定路777号红瓦楼后面车库旁,电话:65904527

(4)提交研究生申请学位文件材料

提交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至商学院武东路校区204办公室。以下材料请在电脑上填写,A4纸单面打印,所有签名必须手写。

1)  T2.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见附件,一式3份)

   填写要求:封面、第1页的自评表。

2)  T3.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书(见附件,一式2份)

  填写要求:贴上一寸照片。第12分学生本人填写、签名;第3部分由导师填写意见并签名。

3)  T4.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及评价标准(见附件,一式5份)

  填写要求:填写姓名、专业、论文题目。

4T5.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及决议书(见附件,单面打印,一式1份)

  填写要求:第2页答辩人签字。

5)  “授予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1

   填写要求:基本信息填写完整,照片贴好。

 

七、论文答辩日期及答辩后注意事项

答辩日期:5月上旬,具体答辩日及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答辩通过,10日内将修改后定稿论文带个人及导师签字的5本论文提交至204办公室存档。所有答辩通过的同学必须登录上财教学管理系统,在系统上申请学位(只需点击申请提交即可)并上传论文终稿请导师在系统中审核。(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 左侧栏“论文” -> 点击上方“4终稿论文提交”-> 点击操作-> 提交相关信息并上传论文)

重要注意事项:凡第一次答辩未通过学生,在学习有效期限内一律延期至少六个月至一年内再安排第二次答辩,未能获得学位证书责任自负!提醒同学们一定重视论文写作。

以上未尽事宜由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解释。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21年1月

附件:


附件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论文答辩与硕士学位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