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博士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


一、学习年限期满的提示

2019级及2019级前已经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可在本学期参加论文盲审、通过者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在规定时间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应办理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手续,累计在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六年。

注意:2018级博士研究生到2024年6月即将达到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故2018级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下半年完成论文预答辩、2024年3月参加查重和盲审、2024年5月完成答辩。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学籍,做自动退学处理。

 

二、综合考试、开题工作

 1、2021级普通博士生及2022年转博的硕博连续生综合考试,学院暂定2023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到时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网上通知)。2020级以前(含2020级)还未参加或未通过综合考试的博士研究生,和2021级博士生一起在统一时间进行综合考试。 

 2、2021级普通研究生及2022年转博的硕博连续生综合考试通过后进入学位论文阶段,于本学期 (约 2023年10月) 完成论文开题报告。2020级及2020级前还未开题的博士研究生于本学期和2021级博士生一起完成论文开题。 

请博士生主动与导师联系,经导师确认并同意论文开题后,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申请(须由导师审核)、上传开题报告,并于10月8日将5份开题报告书、1份开题报告表交至学院205室。

 

三、学位论文工作

(一)已经通过预答辩的学生

1、查重截止日: 2023年9月28日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前通过教学系统中的”论文查重”提交论文电子版,学院为每位同学的论文提供一次查重,用于查重的论文须是终稿,并由导师确认。详细规定按照“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试行办法”执行。

2、双盲评审截止日: 2023年10月12日

已通过博士论文预答辩且查重结果符合要求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学管理系统提交用于盲审的论文(不含个人信息及导师信息),并由导师完成审核。

论文双盲评审结果信息反馈:大约2023年11月底之前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2023年12月12

(二)已通过开题、尚未参加预答辩的学生

各专业预答辩具体时间见11月初通知。学生须在2023年11月1日前将5本论文、预答辩情况表1张、预答辩评价标准表格5张送交学院行政办公室205室,同时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预答辩申请、并督促导师审核。本学期通过预答辩的同学将在次年3月参加论文送审、5月答辩。

 

若研究生院的工作安排有所调整,以上时间也会改变,请大家届时关注学院通知,请相互转告,谢谢! 

 

商学院硕博培养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