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 2024-2025 学年第 3 学期国际课程溢出学分认定方案

发布时间:2025-04-16 阅读次数:204

1、各专业学生均须完成至少 1 学分的国际课程(参照培养计划备注),包括本院开设的国际 课程、外院开设的国际课程、出国交流交换学分。 

2、国际课程在每学年暑期开设,学生在大三学年结束前完成相关学分要求即可。 

3、对于多修的国际课程学分(本院开设),可申请替代培养计划的个性化模块学分。

4、替换总学分不超过 3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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