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习年限期满的处理
2022级及2022级之前的博士生,如果已通过预答辩,可以参加本学期的论文查重及双盲评审,通过盲审者可以参加2026年5月学位论文答辩。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应办理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手续,累计在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六年。
注意:2010级博士研究生到2026年6月即将达到规定学习年限。故2020级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6年5月前完成论文答辩。按学校规定,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学籍,做自动退学处理。
二、学位论文工作
(一)开题(2026年2月28日周六前)
2023级及2023级之前通过了综合考试,但没有参加、或没有通过开题的同学,将在2026年3月进行开题(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学院通知)。
1. 研究生学位系统提交开题申请
登录地址:上财门户(https://portal-sufe-edu-cn.webvpn.sufe.edu.cn),在“应用中心”-“教学”下点击“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应用,进入申请界面。申请后主动联系导师进行系统审核,操作手册见附件1、2。
2. 提交纸质版开题报告书及开题报告表
2026年3月2日-3日将5份开题报告书、1份开题报告表(需导师签字)交至学院205办公室。
(二)中期考核(2026年3月23日周一前)
2025年通过论文开题、尚未进行预答辩的同学,均需参加2026年4月的博士中期考核活动。2026年3月23日周一前报名填写“2026年4月商学院博士中期考核报名表”
https://doc.weixin.qq.com/sheet/e3_AJoAbgbUALMCNOpg7hzOWQhGJ1yXp?scode=AIQAhAc-AA4hPvhRWQAJoAbgbUALM&tab=BB08J2
4月9日周四前填写填写中期考核汇报材料收集表,中期考核采取线下汇报形式,汇报PPT展示约20分钟。
【收集表】 2026年上半年商学院博士中期考核材料收集(4月9日周四17:00前)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IQAhAc-AA4AJoAbgbUALMCNvBSe0KhIf
(三)论文查重(2026年3月10日周二前)
请在2026年3月10日周二前提交查重申请。登录路径:上财门户(https://portal-sufe-edu-cn.webvpn.sufe.edu.cn),在“应用中心”-“教学”下点击“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与学位管理”应用,进入申请界面。点击【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进入到学位申请流程页面。根据要求填写论文相关信息,将论文全文(pdf格式)、论文摘要(txt格式)作为附件上传,建议以“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_论文”、“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_摘要”命名。论文须隐去导师及个人相关信息。提醒导师审核。
【特别提醒】
博士论文盲审前,必须通过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如果论文没有通过检测,将不能进行论文双盲评审。详细操作按照附件3“《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办法》”执行,检测工作分答辩前常规检测和答辩后随机抽查两个环节:
1. 答辩前常规检测
学院(系、所、部)根据检测情况和下述规定,作出处理意见:
(1)重复率不高于 15%的论文,由指导教师结合核心章节相似比等情况,负责审查鉴定。认定为不存在作假行为的学位论文,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环节。
(2)重复率高于 15%、但不高于 25%的论文,由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系、所、部)负责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性质进行认定。在认定为不存在作假行为的前提下,作出论文检测达到要求、修改后重新检测、重大修改后重新检测的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修改后重新检测的,修改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重大修改后重新检测的,修改论文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重新检测结果仍高于 15%的,经导师和所在学院(系、所、部)同意,须对论文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修改后方可再次申请复检。对认定存在作假行为的论文,按照《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重复率高于 25%的论文,应由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其是否存在作假行为进行认定,并给出相应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认定期间暂缓受理学位申请。对认定不存在作假行为的论文,学位申请人须对论文进行不少于六个月修改后,方可申请重新检测。对认定存在作假行为的论文,按照附件4《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论文修改时间计入学习年限,累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2. 答辩后随机抽查结果处理
学校将对答辩后的学位论文进行再次抽查,查重版本为申请答辩时上传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学位论文。根据抽查结果分别作如下处理:
(1)重复率不高于论文总字数 15%的论文,学位申请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重复率高于论文总字数 15%的学位论文,暂停其该批次学位申请流程,由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其是否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进行认定。认定不存在作假行为的论文,纳入院校两级重点审议,按相应规定处理;对认定存在作假行为的论文,按照《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 论文须隐去作者本人及导师姓名,并删除“致谢”部分;
2. 学生务必核对并确认提交的论文版本正确。一旦提交,不得以版本错误等为由申请重新检测。
(四)论文双盲评审
重复率检测上传通过的匿名版学位论文即为双盲评审版本,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 A 档对应“优秀,同意答辩”;B 档对应“良好,同意修改后答辩”;C 档对应“一般,须作重大修改,重新送审通过后答辩“;D 档对应“差,不同意答辩”。详见附件5《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
(五)预答辩
1. 系统报名(2026年5月11日周一前)
登录研究生系统进入申请界面。预答辩操作手册见附件6、7。
2. 预答辩论文及材料提交(5月11日周一前)
将5-7本预答辩论文(根据预答辩专家人数)、预答辩情况表1张、预答辩表决票5-7张(附件8)送交学院行政办公室205室。本学期通过预答辩的同学可以参加2026年9月盲审、11-12月答辩。
预答辩时间: 2026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见5月份通知)
(六)答辩
1. 系统申请创新性成果认定(2026年4月17日周五前)
登录研究生系统进入申请界面,博士创新性成果认定栏目点击发起申请,创新性成果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9、10。申请前请务必将相关成果录入学校科研系统并审核通过,成果才能同步到学位系统。成果同步学位系统后,下载打印“创新性成果评价表”1份及成果复印件1份(其中期刊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提交至学院205办公室。
【特别提醒】
①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使用2022年学术创新性成果要求与认定细则“申请人署名前三位的一篇国内权威 A 学术论文已经获得接受发表函或者进入修改后再审状态(R&R),或者以含导师在内署名前两位或按作者姓氏排序的一篇学术论文进入国际C类期刊的 R&R”申请学位的同学除提供论文原件外,还需提供接收函或R&R具体内容及最终处理意见,关键内容都高亮显示。
②2022级以前入学博士如果使用2020版科研院标或者校标,可以先申请毕业,后面学制6年内申请学位,但是科研成果分数要满足至少3分。如果使用2022版学术创新性成果要求与认定细则申请学位,则必须在答辩前科研成果复合细则要求。
③若同学使用online的科研成果申请学位,请提供检索证明1份(见附件11“检索报告样张”);如果按新院标使用被国际二类及以上刊物录用的论文申请学位,同时要提供未正式发表的知情承诺书(见附件12“以未正式发表科研成果申请学位申请人的知情承诺书”)。
2. 系统提交答辩申请(2026年4月24日周五前)
待创新性成果认定通过后,登录研究生系统进入申请界面,在论文答辩环节点击【发起申请】,完成后督促导师审核。“附件信息-附件模板”备有相应的答辩与学位申请材料模板,下载后按照要求填写,提交至学院秘书老师。操作手册见附件13、14。
3. 提交答辩论文
按照学院通知,按时提交5-7本导师签字确认的答辩论文。提前准备20分钟答辩ppt。论文打印稿按统一格式(进入学校网站--管理机构--研究生院点击学位管理中的规章制度参照论文格式规定),请到上海财大印刷厂(国定路777号红瓦楼后面车库旁。联系人: 张老师,电话65904527,13162509136)用统一封面装订。
4. 提交纸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2026年4月29日周三前)
将答辩及学位申请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205办公室,材料清单如下:
①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2份,学生填写自述等信息,手写签名,粘好照片,请导师写评语并手写签名;
②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1份,“答辩人”处本人手写签名;
③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评分暨表决票7份:学生填写好姓名及论文题目;
④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1份,姓名、专业、学院填写好。
本次符合申请学位要求的同学需提交以下2项材料:
⑤授予学历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贴好纸质照片;
⑥博士学位申请人情况表2份。
(七)拍学位学历证照片
没有拍过学位学历证照片的同学请于2026年5月前去指定地点拍学位数码照片用于学位证书制作使用。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2009室(近中山西路)-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1-64682836
(八)终稿论文提交、审核
1. 电子存档
登录研究生系统,“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论文归档”-“发起申请”,填写论文基本信息,上传论文及摘要附件,完成保存与提交后提醒导师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15。(扉页上要有”学位论文原创声明”以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见附件16,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名)
2. 纸质存档
答辩结束后学生必须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并在答辩结束两周内提交3本终稿存档论文,扉页上要有”学位论文原创声明”以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见附件16,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有权对通过答辩但答辩后未认真修改的论文不予通过。
若研究生院的工作安排有所调整,以上时间也会改变,请大家届时关注学院通知,请相互转告,谢谢!
商学院硕博培养办公室
2026年1月20日
附件3: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24年9月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5: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12:以未正式发表科研成果申请学位申请人的知情承诺书.doc
薪火相传,二十而砺 | 上财商学院MBA第二十届学生联合会主席换届选举正式开启
商学院2026年上半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安排
商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及候补资格名单公示
应用经济学一流学科平台国贸产经团队2026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