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学金发放规定和细则:
(1)精英人才奖学金于学生入学后发放,根据每学年学费上缴情况按比例发放。获奖学金学生如在今后学习过程中出现未按时按比例缴纳学费、违纪、课业不合格、退学等情况,将视为放弃对应奖励,不再补评。
(2)按照奖学金的评选依据,各类别精英人才奖学金均不叠加累计发放,发放金额以最高的单项奖学金金额为准。
(3)综合奖学金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发放对象。排名规则如下:若综合总分相同,优先比较复试成绩;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优先比较背景评估成绩。
(4)杰出人才奖学金由两部分构成:①100%学费费用;②学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该部分费用需凭有效票据按学校财务规定报销。以上两部分累加之和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5)金融EMBA专项奖学金说明:企业规模认定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为准。
(6)杰出人才奖学金、远行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需在入学前提交相关凭证申请,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一律不予评定发放。
(7)MBA/EMBA调剂生源奖学金设置事宜,由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另行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