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上海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将我院2026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执行国家与我校的招生政策,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严肃招生纪律,科学选拔,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切实做好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成立相关工作小组,确保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有序开展。
3.校研究生院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和保密等职能部门,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根据我校有关研究生复试的指导性意见、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选。具体专业分数线和复试名单请登录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ufe.edu.cn/ks/logon)查询复试分数线和复试资格。招生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含推免生)",登录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登录后请修改密码。

▲ 扫码登录报考服务系统
四、健康状态申报
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须登录“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未进行健康状态申报的考生将无法查询复试信息。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五、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3月24日24时前登录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必须提交项);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必须提交项);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须提交项);
4.定向就业合同扫描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必须提交项)。
特别强调:
1.考生提交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有关材料,如有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我院将对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六、复试内容与形式
2026年我院工商管理硕士一志愿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开展,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面试(满分200分),包含以下考核内容:
(1)个人综合能力考核(150分)。
(2)英语能力考核(30分)。
(3)思想政治理论考核(20分)。
2.背景评估:满分100分(根据网申材料综合评定,不进行现场考察)。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进行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开卷笔试,时长为每科目60分钟,加试科目为:
1.管理学:满分100分
2.营销管理:满分100分
加试参考书目为:
《管理学》(第15版)[美]斯蒂芬 罗宾斯,玛丽 库尔特,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市场营销学》(第五版)晁钢令,楼尊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市场营销原理》(第17版)菲利普 科特勒等著,楼尊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七、复试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复试信息,或在商学院招生系统(https://usercenter.sufe.edu.cn/Apply/Account/MBALogin)查看。
复试期间考生在复试学院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纸质版准考证(登录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进入"用户中心"→"统考硕士招生"→"准考证下载")和复试通知(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ufe.edu.cn/)进行人证核验与资格审查。
八、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面试成绩+背景评估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九、录取规则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中,面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如果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形,则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如果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初试总成绩也相同的情形,则优先录取初试中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签署《上海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诚信应考。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我院相关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咨询联系
【MBA中心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5580018
邮箱:cobadmissions@mail.shufe.edu.cn
微信咨询号:sufemba1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5903795
邮箱:yzb@ mail.shufe.edu.cn
【上海财经大学纪委监察处】
电话:021-65903870
邮箱:jjjc@mail.shufe.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