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年限期满的提示
2021级及2021级之前的博士生,如果已通过预答辩,可以参加本学期的论文查重及双盲评审,通过盲审者可以参加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应办理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手续,累计在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六年。
注意:2020级博士研究生到2026年6月即将达到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故2020级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下半年完成论文预答辩、2026年3月参加查重和盲审、2026年5月完成答辩。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学籍,做自动退学处理。
二、综合考试
2023级普通博士研究生及2022级硕博连读生(2024年转博)参加本次综合考试,时间暂定2025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2级之前(含2022级)还未参加或未通过综合考试的博士研究生,与2023级普通博士生一起进行综合考试。
三、学位论文工作
(一)开题(2025年10月8日周三前)
2023级普通博士研究生及2022级硕博连读生(2024年转博)综合考试通过后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阶段,时间暂定2025年10月左右(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学院通知)。2022级及2022级之前通过了综合考试,但没有参加、或没有通过开题的博士研究生可于本学期和2023级普通博士生一起完成论文开题。
1. 填写开题信息收集问卷
【收集表】 商学院2025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信息收集(2025年10月8日周三前)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IQAhAc-AA4AJoAbgbUALMCNjGZxQ2g0f
2. 学生新系统提交开题申请
请博士生主动与导师联系,经导师同意开题后,在系统提交开题申请,申请路径:上财门户(http://portal.sufe.edu.cn),“应用中心”-“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应用,进入申请界面。(学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1)
3. 导师新系统审核开题申请
审核路径:上财门户(http://portal.sufe.edu.cn)- “管理中心”-“教学”-“研究生过程管理与质量保障系统”-【学位管理】-论文开题-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菜单。(导师端操作手册见附件2)
4. 提交纸质开题报告书及开题报告表
2025年10月8日周三前将5份开题报告书、1份开题报告表(需导师签字)交至学院205办公室。
(二)查重(2025年9月29日周一前)
请预参加本学期查重的同学在2025年9月29日周一前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经导师确认过的匿名版博士学位论文(隐去作者及导师相关信息)的电子版用于论文检测,并提醒导师审核。论文文件名命名格式要求为“10272_学号_LW.pdf”,如学号为2025410001的学生,其论文文件应命名为“10272_2025410001_LW.pdf”。
【特别提醒】重点注意政策变化:
博士论文盲审前,必须通过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如果论文没有通过检测,将不能进行论文双盲评审。详细操作按照附件3“《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办法》”执行,检测工作分答辩前常规检测和答辩后随机抽查两个环节:
1. 答辩前常规检测
学院(系、所、部)根据检测情况和下述规定,作出处理意见:
(1)重复率不高于 15%的论文,由指导教师结合核心章节相似比等情况,负责审查鉴定。认定为不存在作假行为的学位论文,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环节。
(2)重复率高于 15%、但不高于 25%的论文,由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系、所、部)负责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性质进行认定。在认定为不存在作假行为的前提下,作出论文检测达到要求、修改后重新检测、重大修改后重新检测的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修改后重新检测的,修改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重大修改后重新检测的,修改论文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重新检测结果仍高于 15%的,经导师和所在学院(系、所、部)同意,须对论文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修改后方可再次申请复检。对认定存在作假行为的论文,按照《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重复率高于 25%的论文,应由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其是否存在作假行为进行认定,并给出相应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认定期间暂缓受理学位申请。对认定不存在作假行为的论文,学位申请人须对论文进行不少于六个月修改后,方可申请重新检测。对认定存在作假行为的论文,按照附件4《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论文修改时间计入学习年限,累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2. 答辩后随机抽查结果处理
学校将对答辩后的学位论文进行再次抽查,查重版本为申请答辩时上传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学位论文。根据抽查结果分别作如下处理:
(1)重复率不高于论文总字数 15%的论文,学位申请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重复率高于论文总字数 15%的学位论文,暂停其该批次学位申请流程,由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其是否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进行认定。认定不存在作假行为的论文,纳入院校两级重点审议,按相应规定处理;对认定存在作假行为的论文,按照《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 论文须隐去作者本人及导师姓名,并删除“致谢”部分;
2. 学生务必核对并确认提交的论文版本正确。一旦提交,不得以版本错误等为由申请重新检测。
(三)双盲评审
重复率检测上传通过的匿名版学位论文即为双盲评审版本,评阅结果返回后直接反馈至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生可自行查看。 盲审评审办法详见附件5《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
(四)预答辩(2025年11月5日周三前)
1. 填写预答辩报名及信息收集表(11月5日周三前)
【收集表】 商学院2025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名及信息收集表(11月5日周三前)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IQAhAc-AA4AJoAbgbUALMCN11YPeqeKf
2. 学生新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
请博士生主动与导师联系,经导师同意预答辩后,在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申请路径:上财门户(http://portal.sufe.edu.cn),“应用中心”-“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应用,进入申请界面。
3. 导师新系统审核预答辩申请
审核路径:上财门户(http://portal.sufe.edu.cn)- “管理中心”-“教学”-“研究生过程管理与质量保障系统”-【学位管理】-论文预答辩-论文预答辩报告审核菜单。
4. 预答辩论文及纸质材料提交(2025年11月5日周三前)
2025年11月5日周三前将5-7本预答辩论文(根据预答辩专家人数)、预答辩情况表1张、预答辩评价标准表格(附件6)5-7张送交学院行政办公室205室;同时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预答辩申请、并由导师审核。本学期通过预答辩的同学可以参加2026年3月盲审、5月答辩。
预答辩时间: 2025年11月-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答辩(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2025年11月18日周二)
1. 科研成果登记(申请学位需操作)
本次申请学位的同学须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登录科研成果的完整信息、并将已发表的科研成果电子版(PDF)上传科研系统,由学院及学校进行审核。
2. 提交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的材料(2025年11月18日周二前)
(1)网上提交答辩及学位申请
本次参加博士学位答辩的同学请登录学校“教学管理系统”,完成网上信息的提交:登陆系统之后,点击“论文”-“研究生论文”-“论文答辩”—“申请进入”,此过程中会跳转至“创新性成果填写”,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7“博士答辩前新增-创新性成果填写、审核系统操作指南”,完成提交后提醒导师审核通过,导师审核路径:教学服务平台-创新成果。
(2)11月18日前将答辩所需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205办公室,材料清单如下:
本次参加答辩的博士生在“论文”—“研究生论文”页面上,点击“相关文档下载”,下载并填写完整各种表格。注意:以上所有表格除需要签字外均不得手写,需要电脑填写完毕后打印。
①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2份,学生填写自述等信息,手写签名,粘好照片,请导师写评语并手写签名;
②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1份,“答辩人”处本人手写签名;
③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评分暨表决票5-7份:学生填写好姓名及论文题目;
④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1份,姓名、专业、学院填写好;
⑤ 博士答辩论文5-7本,按统一格式打印(请进入学校网站-管理机构-研究生院-学位工作-管理规定,参照论文写作的相关规定)。
本次符合申请学位要求的同学还需提供以下三项材料,点击“毕业与学位”—“申请学位”,下载两份表格(个人学位数据表、申请人情况表),将空缺处填写完整。
⑥ 博士学位基本情况数据表1份,贴好纸质照片;
⑦ 博士学位申请人情况表2份;
⑧ 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包括杂志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内容)。
若同学使用online的科研成果申请学位,请提供检索证明1份(见附件8“检索报告样张”);如果按新院标使用被国际二类及以上刊物录用的论文申请学位,同时要提供未正式发表的知情承诺书(见附件9“以未正式发表科研成果申请学位申请人的知情承诺书”)。
各专业答辩时间在11月下旬-1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生须提前准备答辩用20分钟左右答辩ppt。
(六)拍学位学历证照片
没有拍过学位学历证照片的同学请于2025年11月前去指定地点拍学位数码照片用于学位证书制作使用。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2009室(近中山西路)-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1-64682836
(七)终稿论文提交、审核
1. 电子存档
本次申请学位的同学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终稿(扉页上要有”学位论文原创声明”以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见附件10,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名),提醒导师进入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确认。
2. 纸质存档
答辩结束后学生必须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并在答辩结束两周内提交3本终稿存档论文,扉页上要有”学位论文原创声明”以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见附件10,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有权对通过答辩但答辩后未认真修改的论文不予通过。
若研究生院的工作安排有所调整,以上时间也会改变,请大家届时关注学院通知,请相互转告,谢谢!
商学院硕博培养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附件3: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24年9月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5: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7:博士答辩前新增-创新性成果填写、审核系统操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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