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论文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本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特提出以下安排:
一、论文写作规范
参考《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08年6月修订)》(见附件1)。
二、预答辩(2026年2月25日—2月28日)
2026年2月25日—2月28日登录研究生系统进行预答辩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3。
2026年2月28日周六16:00前,将3本装订版预答辩论文交至商学院大楼205办公室,封面模板见附件4。
预答辩时间为2026年3月初(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通知)。预答辩委员会由所在专业三名老师组成,需准备PPT陈述,时间5分钟左右。预答辩专家组根据论文选题意义、创新性、学术性、应用性、准确性给出百分制总评分,60分(含)以上为预答辩通过;预答辩学位论文获得专家组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的为通过。
预答辩结果为通过可进入重复率检测环节。预答辩结果为不通过,不可进入重复率检测环节。预答辩结束后,同学们根据预答辩专家组的建议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
三、重复率检测(2026年3月19日周四24:00前)
预答辩通过的同学请在2026年3月19日周四前提交查重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5-6。
【特别提醒】
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前,必须通过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如果论文没有通过检测,将不能进行论文双盲评审。操作按照附件7《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办法》执行,检测工作分答辩前常规检测和答辩后随机抽查两个环节:
(一)答辩前常规检测
学院(系、所、部)根据检测情况和下述规定,作出处理意见:
1.重复率不高于15%的论文,由指导教师结合核心章节相似比等情况,负责审查鉴定。认定为不存在作假行为的学位论文,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环节。
2.重复率高于15%、但不高于25%的论文,由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系、所、部)负责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性质进行认定。在认定为不存在作假行为的前提下,作出论文检测达到要求、修改后重新检测、重大修改后重新检测的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修改后重新检测的,修改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重大修改后重新检测的,修改论文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重新检测结果仍高于15%的,经导师和所在学院(系、所、部)同意,须对论文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修改后方可再次申请复检。对认定存在作假行为的论文,按照附件8《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重复率高于25%的论文,应由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其是否存在作假行为进行认定,并给出相应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认定期间暂缓受理学位申请。对认定不存在作假行为的论文,学位申请人须对论文进行不少于六个月修改后,方可申请重新检测。对认定存在作假行为的论文,按照《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论文修改时间计入学习年限,累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二)答辩后随机抽查结果处理
学校将对答辩后的学位论文进行再次抽查,查重版本为申请答辩时上传系统的学位论文。根据抽查结果分别作如下处理:
1.重复率不高于论文总字数15%的论文,学位申请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重复率高于论文总字数15%的学位论文,暂停其该批次学位申请流程,由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其是否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进行认定。认定不存在作假行为的论文,纳入院校两级重点审议,按相应规定处理;对认定存在作假行为的论文,按照《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重复率检测论文上传前请认真核对版本,一旦提交经导师系统审核同意后,不接受以版本错误等为由申请重新检测。
四、盲审
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双盲评审包括强制抽查及随机抽查,重复率检测上传通过的匿名版学位论文即为双盲评审版本。
(一)强制抽查
学院各专业方向预答辩总评成绩排名后10%及最后一名的硕士学位论文全部纳入强制抽查范围(其中当次申请学位数少于20人的按照不少于2人抽查)。
(二)随机抽查
不在强制抽查范围内,其余学生全部参加校研究生论文盲审抽检。被抽中的论文抽检结果将反馈至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自行查看。 盲审评审办法详见附件9《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
五、提交答辩论文及答辩表格(2026年4月24日周五前)
(一) 系统提交答辩、学位申请
通过“上财门户”(https://portal-sufe-edu-cn.webvpn.sufe.edu.cn)的“应用中心”-“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与学位管理”应用,进入申请界面。完成申请答辩、申请学位(否则无法录入答辩分数及结果)。学生完成答辩申请后提醒导师系统中审核。如果提交的申请需要修改,可请导师选择“审核不通过”退回申请,检查确认后可再次提交。此版论文作为答辩后学位论文重复率随机抽查版本。学位申请不需要导师审核。答辩及学位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0-12。
(二)提交答辩版纸质版论文
打印装订3本匿名版答辩论文后交至商学院武东路校区205室。论文必须匿名、无致谢(删除个人及导师信息)。论文 A4纸双面打印,封面为学校指定颜色绿色。请到指定地点印刷:上海财大印刷厂(国定路777号红瓦楼后面车库旁,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5904527,13162509136)
(三)提交申请答辩及学位材料
在系统论文答辩环节“附件信息-附件模板”中备有相应的答辩与学位申请材料模板,按照要求下载、填写、打印以下表格文件交至商学院武东路校区205办公室。
1.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一式2份)
注意:自评部分要填写,双面打印。
2. 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注意:照片需要贴,情况汇报需要填写,本人和导师签名要签,导师关于论文意见要填写,双面打印。
3.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及评价标准(一式3份)
注意:题目及姓名要填写
4. 论文答辩会议记录(一式1份)
5. 决议书(一式1份)
注意:答辩人手写签名
6. 上海财经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基本信息表(一式1份)
注意:基本信息填写完整,照片贴好。
六、论文答辩
答辩日期:5月中旬左右,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按研究生院要求,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中,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需使用PPT进行报告(5-10分钟),答辩提问环节采用当场提问,当场回答的答辩方式。答辩当天学生自备纸笔,自行做好答辩记录,以便后续修改论文。
七、系统提交终稿存档论文
(一)电子存档
登录研究生系统,“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论文归档”-“发起申请”,填写论文基本信息,上传论文及摘要附件,完成保存与提交后提醒导师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13。
1.完整版论文(pdf 文件):
须包含完整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声明页见附件14,封面模板见附件15。其中作者及导师签名为电子签名或已签名的原件扫描件。该版本经图书馆审核后将予以公开。
2.匿名版论文(pdf 文件)
须对完整版论文进行匿名化处理,删除所有涉及学校、作者及导师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名称、代码、校徽、原创性声明、版权页、致谢等内容中的姓名及签名信息。
3. 中英文摘要(txt 文件)
终稿论文的中英文摘要保存在 txt文件中进行统一上传。
(二)纸质存档
答辩结束后学生必须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并在答辩结束两周内提交3本终稿存档论文,扉页上要有”学位论文原创声明”以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见附件13,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有权对通过答辩但答辩后未认真修改的论文不予通过。
八、重要提示
1.凡申请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满足修满全部课程学分、通过开题、预答辩、重复率检测、盲审,否则不能参加答辩。
2. 《上海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附件16)中规定:学生应该在学制有效期内完成所有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硕博连读退出学生的最长学制是三年,逾期不再具有答辩机会。提醒同学们一定重视论文写作。
3.请按时间节点准时完成各项答辩流程。
4.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以上未尽事宜由商学院硕博培养办公室解释。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硕博培养办公室
2026年1月27日
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07年4月5日发布施行).pdf
